百乐博价值千万房产“被网签”房主遭遇“恶意网签”如何维权?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4-08-31 17:38:22

  

百乐博价值千万房产“被网签”房主遭遇“恶意网签”如何维权?

  在办理房地产相关业务时,买卖双方要保护好个人隐私,找正规的中介机构办理,不要将房屋买卖合同、产权登记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文件资料交给其他人保管。万一遇到“恶意网签”,需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撤销和举报,如果无法直接撤销则要及时提起诉讼。

  “房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网签了?”“中介公司和买方我都不认识,没有我的签字和授权,怎么办下来的?”“我的证件资料是怎么泄露出去的?”北京市民毛女士将3份房屋网签合同一一摊在桌子上,涌出了一连串的疑问。

  不久前,她在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一项业务时,竟然被告知自己的一套房产以3000多万元的价格被网签了,也就是说,程序上房子已经被“卖”了。但毛女士从未出售过房产,网签合同上所写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买方,自己也不认识。

  “房子还是你的,但很可能被房地产经纪机构恶意网签了。”工作人员告诉毛女士。

  毛女士的遭遇并不是个例,被曝出的房产被房地产经纪机构“恶意网签”案件并不少见。那么,遭遇“恶意网签”该怎么办,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房地产领域,网签是指“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是政府建立的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系统,主要是为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等问题。不过,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在这上面动起了“歪脑筋”。

  早在2009年就有媒体曝出,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未经房主同意的情形下,恶意通过网签“锁定”房源,这样房产就只能由该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交易。

  近些年来,虽然网签手续和流程日益规范,违规处罚力度有所加大,但是仍有房地产经纪机构“铤而走险”。

  2016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的关于房地产中介行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未经房屋交易当事人同意,伪造当事人签名,撤销网签合同。

  “只有签订买卖合同,才能进行网签,我从来没卖过房子,为什么房地产经纪机构能办理?”毛女士感到十分困惑。

  据了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操作规范》的规定,存量房网签备案,如果是通过买卖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的,由双方当事人办理,如果是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

  记者咨询了多位房地产经纪机构工作人员,他们均表示,如果是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不需要本人到场百乐博,但是需要本人签字,委托他人则需要委托公证。不过,能办理网签的前提是获取房主本人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随后,经过多番波折,毛女士找到办理网签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对方也证实其未获毛女士授权,而办理网签所需的证件材料,也不是从毛女士处获取。

  另外,毛女士还从对方口中得到了另一个更令人震惊的消息:她名下的3套房产,均已在今年3月被网签。在问及原因时,对方表示,是为了帮网签合同上的“买方”提取住房公积金。

  虽然中介一再向毛女士表示,可以协助撤销网签合同,并且不会带来任何负面影响,但毛女士仍不愿在《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注销申请表(经纪成交)》上签字。

  事实上,她的担心并不多余。近年来因为中介“恶意网签”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很多公开报道显示,房主在遭遇“恶意网签”后,出现房地产经纪机构联系不上、拒不配合乃至已经倒闭等情况。

  另外,就以往判决案例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网签事发后,还需赔偿房主损失。

  2015年12月,上海的李某某与朱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之后发现房子已经被另一房地产经纪机构网签。随后,因为种种原因,李某某并没有及时撤销网签合同,朱某则通过诉讼,解除了与李某某的房屋买卖合同,索回了买房定金5万元,并且要求李某某支付了17万元的违约金。随后,李某某又将涉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诉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认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网签违规,侵害了李某某的合法财产权益,造成交易障碍,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但在当前相关交易规则及市场监管机制相当透明的环境下,李某某有权且有足够时间和途径在买受人主张解约之前采取行动促成交易,但其并没有。法院最终判决房地产经纪机构赔偿5万元。

  就在去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也判决了一起中介因为虚假网签导致的“百万赔偿”案件。

  据《北京晚报》报道,2015年7月底,朱先生夫妇看中了房主张先生出售的一套位于西城区车公庄附近的房子。但没想到的是,签订买卖合同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员工私自伪造了网签合同,最终导致房子没买成。几年时间里,涉事房产迅速升值。

  气愤的朱先生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告上了法庭,法院最终判决房地产经纪机构返还84700元居间服务费,还要赔偿朱先生夫妇不能与房主完成房屋交易造成的违约金10万元、房屋差价损失186.46万元等多项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事件中,除了民事赔偿以外,涉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还涉嫌违反多项法律法规。

  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晓卫律师向记者表示,如果中介公司未经房主同意违规网签,事实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8条,属于无权代理。

  同时也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25条、第33条、第37条,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毛女士还担心的一个问题是,这样未经本人同意,乃至签名被伪造的网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对此,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在今年3月宣判的一起同类案件中,给出了明确答案。

  法院判决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没有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亦无签订时间,不能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成立基础缺失,等同于自始未签订,且没有经过正常程序审核便被违规操作备案,即使通过,也不能强行代替双方的意思自治,备案不具备实质内容,基础的成立条件缺失,应予撤销。

  不过,虽然法院认为未经本人同意的网签合同无效,但是想直接撤销网签合同,并不容易。

  毛女士认为,这3份网签合同均没有自己的签字,希望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将其撤销。为了这件事,毛女士也多次前往相关部门,但是问题至今尚未解决。

  对此,张晓卫律师表示,由于房屋买卖合同网签过程涉及交易双方和中介,撤销网签合同一般需要中介或交易对方配合,房主也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网签合同无效、对方配合办理网签解除手续,并且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担其他相关责任。

  此外,张晓卫律师还表示,如果按照毛女士所说,“恶意网签”是为了帮助第三方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也是违法行为。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5条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第3条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仅要全额退回,一定期限内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也会受限。逾期仍不退回的,将列为严重失信行为,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职工情节严重的,还会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另外,毛女士房产被网签的事情,在去办理相关业务之前,完全被蒙在鼓里,很多遭遇“恶意网签”的房主,情况也是如此。那么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如何查询自己的房子是否被网签?

  对此,记者也咨询了房地产管理部门、律师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各方均表示,如果确实有需要,可以带着身份证、房产证去当地住建等相关部门现场查询。发现遭遇“恶意网签”,也要及时把网签合同撤销并举报,由相关部门对涉事企业或机构进行处罚。

  另外也有房地产经纪机构表示,对这一问题无需太过担心,该行为明显违规,如果没有房主的授权并配合提供相关证件,绝大多数房地产经纪机构不会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