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规定》和《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受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于2008年4月17日至4月30日15时整,在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东8号设计大厦2楼百乐博,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土地的使用权,现予公告。
上述宗地按现状出让,具体情况详见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宗地《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
(一)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亿元的世界500强企业法人或其授权的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四)竞买申请人须通过深圳市贸易工业局竞买资格审查并取得竞买资格证明,方可参与竞买;
(五)竞买申请人向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办理竞买资格审查时须出具承诺函,承诺由其或其母公司在深圳注册分别从事金融、保险等业务的法人企业,并将其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和负责海外电力业务的公司等单位设于深圳。
竞买申请人凭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出具的竞买资格证明于2008年4月29日(工作日)以前向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同时提交有关附件(附件内容详见宗地出让文件),交纳履约保证金,以取得竞买资格。
上述宗地于2008年4月17日开始接受有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30日15时整。
上述宗地履约保证金必须在2008年4月29日16时30分前汇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
上述宗地的竞得人应于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文件通过指定网站发布。有意参与本次土地出让交易活动的,可登陆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和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或下载相关文件。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直属分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咨询电话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东8号设计大厦2楼。咨询电线
受主管机关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于2007年12月10日就A001-0126、A207-0102土地使用权出让在深圳特区报刊登《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2007)22号】、于2008年3月31日就B117-0022土地使用权出让在深圳特区报刊登《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2008)9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A001-0126、A207-0102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中出让条件第五条更改为“上述宗地为航空产业扶持配套用地,所开发商品住房均采用限价销售的办法,最高销售价格为上述宗地开发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时同片区、同类型、同品质商品房评估市场价格80%(评估价格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并报市物价局、市国土房产局备案)”。
三、B117-0022宗地挂牌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延期至2008年5月29日16时30分;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延期至2008年5月30日15时整。